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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汕尾] 與吳鉤侃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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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3-25 15:48: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后由 鄭溢濤 于 2015-4-21 17:01 編輯

與吳鉤侃雜文
——2010年底的舊文重貼
鄭溢濤


文體缺陷,還是文人缺陷?
吳鉤觀點之一:
      以我自己的體驗與觀察,雜文至少有兩個幾乎是先天性的毛病,不知諸位以為然否。
      一,雜文講求“雜文味”,這固然使文體有些好看,乃至“文趣盎然”,但同時也損害了說理的嚴謹與條理,甚至培養(yǎng)了一種“雜文思維”:說理喜歡用比喻、夸張、指桑罵槐、含沙射影等修辭法,缺乏起碼的邏輯推演,最后道理說不清楚,或者僅僅是說了一個很淺顯的道理。
       二,雜文講求“戰(zhàn)斗性”,這固然使得雜文顯得很有血性,有批斗精神,但往往這個“戰(zhàn)斗性”是“攻其一點、不及其余”的,甚至是非理性、感情用事的,只有化繁為簡的價值批判,而缺乏對事物復(fù)雜性與來龍去脈的多元把握與理性分析。最常見的是“戰(zhàn)斗性”與“雜文味”結(jié)合在一起,比如將要批判的對象先驗地比喻為“蒼蠅”之類,那么用不著論證,“蒼蠅”就是該死的!
                            (吳鉤的話引自他在網(wǎng)易博客《雜文報·網(wǎng)上沙龍》的留言,下同,依時間先后。)

      吳鉤的觀點,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他將某些雜文所呈現(xiàn)的風格,歸結(jié)為“文體局限”,這至少是“責任主體錯位”(林以新先生也指出了“不是雜文文體的問題”),是無須多少推演的邏輯錯亂。
      可資反證的門類和現(xiàn)象很多,比如漫畫,比如律詩。一個漫畫作者,作品可能不如人意時,是漫畫這種藝術(shù)樣式的“缺陷”造成的么?一個格律嫻熟的詩人,詩作可能乏善可陳,該歸咎于格律規(guī)則的束縛么?道理再簡單不過了!
      因此,我的看法是,說說雜文作者“后天性的毛病”(思維取向、人文資源積累、思想素質(zhì)、文章文字駕馭能力等), 比談雜文的所謂“先天性毛病”要有意義得多。
      所謂雜文喜歡用比喻、夸張、指桑罵槐、含沙射影等修辭法,終究不過是一種修辭手法,一種氣質(zhì)化的語言選擇,而非一種思維取向。形象化、文學性的修辭手法的運用,生成一種“意象性說理”的藝術(shù)氛圍,恰恰正是雜文與別的論說的一個重要差別(還須指出的是,所謂“文趣盎然”,如果不是作者氣質(zhì)和人文修養(yǎng)所有而刻意“講求”,多會流于不倫不類,正如不具幽默稟賦而故作幽默多會流于油腔滑調(diào)一樣),但是否就妨礙、削弱了邏輯推演,最終還是要看寫作者的邏輯訓練和理性構(gòu)成。
      所謂“戰(zhàn)斗性”,于雜文而言,也近似一個譬喻,即對事象的真相揭示和批判中的邏輯扣殺力,這也并不天然排斥“多元把握與理性分析”,相反,好的雜文,無不在或明或暗中踐行這種把握與分析。“攻其一點、不及其余”,是謂“打蛇打七寸”或“避輕就重”(亦所謂的“片面深刻”),只要不是“主題先行”,只要能夠直擊要害,鎖定本質(zhì),給人指出真相,不是照樣完成了文章的使命了么?再說,若是“要害”這一點始終沒點到,其余的說得再多,考證再完備,又有何用!
      接近目標的路徑不止一條,自始至終“小心求證”、“多方切入”,自然是按常理上路的風格,而“抄小道”、“化繁為簡”也是一種選擇或習慣,是否“非理性、感情用事”、是否缺了“多元把握與理性分析”,卻很難說。“化繁為簡”而“只有價值批判”當然不好,而“化繁為簡”同樣也并不天然“只有價值批判”的,關(guān)鍵看是由怎樣的作者在“化”。再說了,許多事象(包括事和人),揭示他們的真相和本質(zhì),根本無須繁瑣的細節(jié)求證過程,銳利的眼睛一眼就能洞穿。因此,竊以為,只要最后都能達到“去遮蔽、揭本真”,不管是“化繁為簡”、“抄小道”,還是步步為營“多元把握、小心求證”,都可能是好雜文,風格不同而已。當然,若又能“文趣盎然”則更好。
      還有一點必須區(qū)分的是,作雜文應(yīng)該有學術(shù)研究般的內(nèi)在邏輯嚴謹取向,但給人啟示重點還是在于亮出“思想的銳眼”(如有人說雜文是“思想家的短劍”),而一般的文本呈現(xiàn)則無需像學術(shù)論文、考據(jù)文章那樣節(jié)節(jié)推進;反過來說,學術(shù)文章盡管或許有雜文的批判鋒芒,卻不能像雜文那樣“化繁為簡”。各司其職,各看需要,各行選擇,無法替易。處于兩者之間的,大可采用思想隨筆、歷史隨筆等樣式和路數(shù)。如果非要用做學術(shù)論文的標準要求雜文文體,或者用雜文的眼光看待學術(shù)論文制式,無異于要程咬金耍大錘,關(guān)公舞起雙截棍。當然,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者,耍啥都不賴。
      總之,如果不是簡單片面地理解辭典上關(guān)于雜文的釋義,如果不是因為看到魯迅把各種文章都收進雜文集就將自己的公文寫作之類也命名為“雜文”,如果不是“為寫雜文而寫雜文”,那么問題就是相當明白的:關(guān)鍵不在于文體有沒有局限,而在于“文人”有沒有局限。
      但問題是,吳鉤的話,真的像表面上看到的這么簡單么?依我看,是看似簡單,其實背景復(fù)雜,涉及深廣。

雜文問題,還是魯迅問題?
      我說吳鉤之論“背景復(fù)雜”,是感覺到,吳鉤歸結(jié)為“文體局限”的所謂“兩個幾乎是先天性的毛病”,其所依據(jù)的雜文,大概正是他印象中的“魯迅雜文”了。請注意,這里所說的“魯迅雜文”,是打上吳鉤個人印記的!半s文味”(或曰“文學性”)與“戰(zhàn)斗性”的有機結(jié)合,正是在魯迅筆下凸顯的雜文文體之長,而在吳鉤眼里,恰恰是雜文文體的“天生之短”。這就涉及對雜文文體特質(zhì)的整體把握與分析的問題,核心則是對魯迅雜文的評價(從這個意義上講,吳鉤毋寧是在借所謂的雜文“文體局限”說魯迅的局限也)。
      盡管吳鉤聲明他的結(jié)論來自“自己的體驗與觀察”,但這種“體驗與觀察”是否客觀、理性,他對魯迅雜文的印象是否符合事實呢?對于同樣聲明過在魯迅問題上“目前無需補課”的吳鉤,我看也還須觀察和分析。魯迅雜文,作為一種藝術(shù)的審美價值之外,其內(nèi)涵和啟示是多方面的,但吳鉤看到的主要是“多疑的性格、尖刻的文風、不寬恕的仇恨哲學、受虐狂般的‘奴隸寫作’姿態(tài)、對歷史現(xiàn)實的偏激陳述”等(盡管他也穩(wěn)妥地承認“魯迅在解剖黑暗對象時文鋒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批判之徹底”——引自吳鉤在別處的話),依此看來,吳鉤以魯迅雜文為依據(jù),來發(fā)現(xiàn)和論證雜文的“文體局限”,至少是很符合他一貫的邏輯的。
       每個人當然都擁有按自己的邏輯思考和行事的權(quán)利,但我想提請討論的是,自己的“體驗與觀察”以及得出的印象,準確率和可信可靠度到底有多高?是否也都留有局限?是否因為某種“先入為主”的定見而輕薄了“多元把握和分析”的原則呢?大家先別急于下結(jié)論,各各小心求證就是了。這里我先表個態(tài):吳鉤的問題,我感覺其實仍是“魯迅問題”,而這問題其實也從來沒有停息過討論。既然吳鉤今天從另外的角度提出來了,很好!我希望能成為一個新起點,引發(fā)雜文界對雜文文體特質(zhì)和精神傳統(tǒng)、對魯迅問題的重新討論。

吳鉤觀點之二:
      在雜文的陣地留言說雜文的壞話,似乎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韙;在鄭溢濤等雜文老手之前談雜文,又有些班門弄斧之嫌。但既然拋出了話題,還是硬著頭皮奉陪到底吧。
      首先聲稱一下,鄭說“吳鉤之論背景復(fù)雜”,這純屬其個人判斷,不是我本意。雖然對于魯迅,我不否認在其他場合說過他引述的那幾句話,但前頭我所提及的雜文缺陷,則是源于本人濫竽充數(shù)的雜文寫作經(jīng)驗與近幾年閱讀一部分當代雜文的觀感,與魯迅倒沒有多大的關(guān)系。我知道魯迅是雜文家的圖騰,還是不要將話題引向?qū)︳斞鸽s文的評論上吧。如有興趣,請來討論我所說的雜文缺陷是否存在。】

      吳鉤稱我為“雜文老手”,說自己是“班門弄斧”,一則溢美,一則過謙。客套之辭,大可不必。
      我指出吳鉤關(guān)于雜文“文體局限”的高論“背景復(fù)雜”, 吳鉤答這純屬我個人判斷,不是他本意。純屬我個人判斷,自然不錯;“本意”之說,首先本身是有毛病的。思想背景(構(gòu)成)復(fù)不復(fù)雜,是既成事實,豈是由“本意怎樣”來決定存亡的?若有人說“(思想)背景復(fù)雜,這是我的本意”,或說“(思想)背景復(fù)雜,這不是我的本意”,我個人的判斷是:話不能這么說!
       當然我估計這不是吳鉤“本意”要出的紕漏,是“化繁為簡”中的疏忽吧。吳鉤的意思顯然是說,你鄭溢濤指出我是借所謂的雜文“文體局限”說魯迅的局限,你說的不是我的本意。那么,好,我相信這不是吳鉤的本意。可問題的復(fù)雜性恐怕并不因聲明“本意如何”而轉(zhuǎn)移:談雜文的文體特質(zhì),是否幾乎必然會涉及魯迅雜文,自己對魯迅雜文(包括魯迅其人)的印象是否總會跳出來作為一種背景呢?我個人判斷,且不去說割裂應(yīng)有的歷史聯(lián)系是否正常,在略知雜文歷史的一般人當中,至少潛意識里面會是這樣的。吳鉤即使是個例外,在提出“雜文缺陷論”時,確實決意不讓自己對魯迅雜文(包括魯迅其人)的固有印象這一思想背景滲入(如他自己未承認“與魯迅有多大的關(guān)系”),但也并不說明,他的“對魯迅雜文(包括魯迅其人)的固有印象”這一思想背景就不存在,以及我的“個人判斷”就是“信口開河”。

關(guān)于在“蒼蠅”、“跳蚤”身上做文章
吳鉤觀點之三:
      將我所看到的雜文毛病歸結(jié)為“文體局限”,并不是我信口開河,其實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雜文味與戰(zhàn)斗性是雜文之所以是雜文的特征,而我所提到的雜文缺陷是從這兩項雜文特征推導(dǎo)出來的,稱之為“文體局限”合乎邏輯。我也可以例舉大量雜文作品來證明它合乎事實。當然我也不否認雜文味與戰(zhàn)斗性的確是體現(xiàn)了雜文魅力之所在,但禍福相倚,利弊相生,拿捏得當,可能就是一篇既有文味又有深度的佳構(gòu),拿捏得不好,即將我所說的文體缺陷暴露得淋漓盡致。
      雜文味的問題,與雜文作為一種奇特的文體有關(guān)。從本質(zhì)上來說,雜文是離不開說理的,但在氣質(zhì)上,雜文又更接近于文學體裁。適當?shù)奈膶W手法固然有助呈現(xiàn)說理的精彩,但文學畢竟不是說理的合適載體,有時候甚至是彼此相悖的,不節(jié)制的比喻、隱喻、夸張、含沙射影等文學修辭法,直接傷害了說理的邏輯性。文學的激情與情緒化傾向,更容易將一個理性的論題弄得面目全非。不客氣地說,鄭先生博客上那篇置頂?shù)摹洱埛N》就是一篇空有含沙射影不見道理的失敗之作。
      戰(zhàn)斗性的問題,可能與雜文的篇幅有關(guān),但更可能與某種“雜文思維”有關(guān)。通常來說,雜文都是千字文,這個篇幅用于就事論事的時評或許足夠,但對于有宏大敘事癖好的雜文作者來說,用一二千字表述一個大命題,往往只能只及一點、不顧其余,如果作者之前養(yǎng)成了狹窄的視野、學識儲備不足的話,要避免“只及一點”,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wù)。
      當然,我在這里簡單拋出雜文缺陷論,大致也是逃不了“化繁為簡”的缺點的!

       既然吳鉤辯稱其出論不存在我所判斷的“復(fù)雜背景”,那么,“背景”這一層意思暫且擱下不表吧,應(yīng)他的“本意”,繼續(xù)來討論他所說的“雜文缺陷”是否存在的問題。要說明的是,不涉及被吳鉤譽為“雜文家的圖騰”的魯迅及其雜文(這也是順應(yīng)吳鉤的提議,“不要將話題引向?qū)︳斞鸽s文的評論”)。盡管討論的結(jié)果難免還是: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不滲透個人思想背景的孤立的“雜文問題”。
      這里要略加說明:我之所以開頭與吳鉤交流時提的是“某些雜文所體(呈)現(xiàn)的風格”,是因為還不知道吳鉤所指“與魯迅無關(guān)”,F(xiàn)在既然據(jù)他告知是“不包括魯迅雜文”,“風格”就該直截改為“水平和習性”了。那么,話也就可以說得更直截了當些了:雜文水平不理想,或者只見意氣和不良習性的宣泄,到底與什么有關(guān)?責任在誰身上?是雜文作者個人的缺陷呢,還是雜文文體本身的缺陷?若說是文體的缺陷,為什么明明又有好雜文?回答這問題,確實無需那么高深的邏輯推演!
      吳鉤說,雜文味與戰(zhàn)斗性“拿捏得當,可能就是一篇既有文味又有深度的佳構(gòu),拿捏得不好,即將我所說的文體缺陷暴露得淋漓盡致”,這里面的邏輯錯亂,不是也可一目了然么!“拿捏得當”出的是佳構(gòu),“拿捏得不好”則罪在文體。這就奇怪了,手里“拿捏”的,可是同樣的文體啊。責任不在“拿捏”的人,而在文體——這是怎樣的本末倒置的“邏輯推演”啊。不正好坐實了我所指的“責任主體錯位”么?“拿捏好不好”的差別,是何時何地都存在的,是不是因此就能導(dǎo)出“所有文體和樣式都存有缺陷”的結(jié)論呢?這種結(jié)論又有何意義呢?
      我前面說吳鉤自稱“班門弄斧”是客套的自謙,是因為吳鉤本人雖然雜文數(shù)量不高,水平卻不凡。也許他在用雜文這一文體表達自己的思考時確實感覺受到了“掣肘”,但從他的作品看,我倒覺得他是“拿捏有方”的。這也充分說明,關(guān)鍵在于“拿捏的人”具有怎樣的思想蘊涵和文章、文字駕馭功夫,而不在所謂的“雜文文體缺陷”,別人怎么就“拿捏”不出像他那樣的作品來呀?當然,吳鉤如果認為自己那些文章是因用了雜文這一文體的束縛而未能盡意,他完全可以采用能夠給他“添翼”的別的體裁和樣式。
      但是,吳鉤的那些水平不凡的雜文,還有我自己的大部分習作,若從雜文“文體學”的嚴格意義上看,從雜文的“美學價值指數(shù)”上說,我感覺還不太算雜文。以這個標準,《雜文報》上所發(fā)雜文,“達標”者也不能算多。《雜文報》編輯劉晶先生曾表示:“雜文的文學性是我們所有編輯都深知的第一屬性。”我這樣回復(fù)過他:“恕我直言,雜文報未能很好貫徹‘第一屬性’原則。當然,我知道,作者文學氣質(zhì)參差不齊,加上不少人甚至對雜文文體的認知恐怕也多出于臆想,或者只據(jù)辭書釋義而缺乏自身的敏感體驗,這也是無奈的事實。相當部分文章,別說文學性,就是思想、人文價值啟示方面,也顯得蒼白乏味!蔽业倪@個評價,無疑會得罪雜文界的相當部分人。事實上,雜文界(包括忝列其中的我個人)普遍存在著對雜文的“文學特質(zhì)”“降格以求”的取向(是連吳鉤說的“適當?shù)奈膶W手法”都沒有,遑論“文學的激情”),我不知道,這于別人是出于對雜文文體缺乏基本認知的原因,還是另有蹊蹺;在我,一則是因為基于啟蒙的立場,更迫切地看重文章的啟蒙價值,二則因為自身文學氣質(zhì)稀薄,所以是基本上放棄了對雜文“文體學意義”方面的追問。這一事實,且引一點我對張鎮(zhèn)強先生文章的評價為證。劉晶先生曾說:“張鎮(zhèn)強先生心憂社稷,甚至想把本報當成宣講民主的陣地,那種急迫的心情令人感動,令人尊敬!蔽覍Υ松钣型,我說:“張鎮(zhèn)強先生的文章,雖非文學意義上的雜文,但在憲政常識、公民常識啟蒙的意義上,卻實在是‘大雜文’,功德不!”
      由“文體學”意義上的雜文特質(zhì)認識問題,自然引出下面的話題來:
      吳鉤指出,我新浪博客那篇置頂?shù)摹洱埛N,還是跳蚤?》就是一篇“空有含沙射影不見道理的失敗之作”。在我看來,他的這個結(jié)論真是陰差陽錯,有趣得很!不過,也正是這個對于具體文章的結(jié)論,恰恰反映出吳鉤與我在對雜文文體特質(zhì)把握上背道而馳的差異!在我所有的雜文習作中,真正有點“雜文樣”的,實在寥寥,而《龍種,還是跳蚤?》就是不可多得的一篇!昂成溆啊笔遣患,“不見道理”這一句則看走眼了。先來弄清一下“含沙射影”的常識:這其實應(yīng)當是個中性詞吧,若是“射”錯了“影”,或者捕風捉影,它就是貶義;若是一射而使對象原形畢現(xiàn),就該算褒義了!洱埛N,還是跳蚤?》一文,正是質(zhì)疑了相關(guān)對象的“身影”和“心思”,自信并未“拿捏失當”,冤枉了不相干的人。這種質(zhì)疑,確實沒有采用“邏輯推演的說理方式”,而只是形象化的隱喻描述,然而“道理”卻在其中。吳鉤可以不喜歡不贊成“意象性”的言說方式,但若認為其中“不見道理”,那是吳鉤感受能力有問題了。事實上,源于真切的人生、社會體驗的許多形象性描述,更能讓人直觀地感受、看清事象的本真。就拿吳鉤所非議的“將批判對象先驗地比喻為‘蒼蠅’”這事來說吧,我不知道他所依據(jù)的是誰的哪個文本,我所見過的好雜文,類似的將對象命名(比喻)為“蒼蠅”之類的手法,卻都不是先給命名為“蒼蠅”,爾后再去求證其身上的“蒼蠅本性”,而實在是因為先看到了其身上的“蒼蠅本性”,這才順理成章予以歸類命名的。正如吳鉤對“隱權(quán)力”的命名,難道是先有“大膽假設(shè)”再經(jīng)史料爬梳“小心求證”?難道不是先有對“隱權(quán)力現(xiàn)象”的感受而后萌生對之命名的想法?顯然,跟吳鉤一樣,在這里,“先驗”是有的,不過確是對現(xiàn)象的先期感受,而不是“命名”(比喻)本身。為什么因為別人沒有用“邏輯推演”,而是用了“含沙射影”等手法,“先驗”的帽子就扣在了“命名”(比喻)上面?
     《龍種,還是跳蚤?》中關(guān)于“跳蚤”等“命名”(比喻),其實正是源于對本土某些文人行止和精神真相的先期感受(或曰“質(zhì)疑”),而不是我個人不喜歡誰就拿誰來命名、隱喻和揶揄,這個事實是顯而易見的;觀察、思考和結(jié)論,不存?zhèn)人好惡的“先驗”,這也是我的一個底線。而這篇小文的題旨,我感覺根本無法、也沒必要用什么“邏輯推演”來講“道理”,用雜文的委婉形式來表達,恰恰是最好的選擇。至于是否因“含沙射影”用得“不節(jié)制”而“傷害了說理”,大概得結(jié)合讀者自身的感受、體驗和解讀能力了(吳鉤是我老鄉(xiāng),對本土文場諸多現(xiàn)象的關(guān)注方向雖未必與我趨同,也不至于很陌生)。但我想,小文即便是跳出“海陸豐文場”的語境,仍然也不失理趣和普遍啟示。至于讓人感覺不快,我相信并非因為移用了“蟲豸”的形象,而是捅到了某些人的精神真相。人們對這樣的格局和體驗是毫不陌生的:許多人對于批評的態(tài)度,真正在意的,絕不是什么對方批評方式的問題,而是批評的內(nèi)容。只要說到了點子上,戳到了痛處,不管批評者用了何種方式,是溫婉還是直白,被批評者心里總是不像口頭所說那樣樂意的,更有甚者,是連“口頭樂意”的姿態(tài)也干脆取消的。這種現(xiàn)象,其中的死結(jié),其實已經(jīng)無關(guān)批評本身的問題了!
      談?wù)摗拔捏w學意義”上的雜文,“美學價值指數(shù)”作為一項考量,是基本的題中之義。但具體到雜文寫作,自然不止于像隱喻性、意象性一途。還需弄清楚的是,雜文的“美學價值指數(shù)”,雜文的文學性魅力,不僅僅得益于對修辭手法的高水平“拿捏”,更是源于作者個人的生命氣質(zhì),源于自己具有哲學意味的個性化人生、社會體驗和藝術(shù)化的陳說。(這方面的最卓越的典范,自然是魯迅,暫時不會是他人。┰谶@個意義上完全可以說,魯迅雜文乃是不可復(fù)制的!“文體學意義”上的雜文,還是需要一點“文學激情”的,但“文學激情”是不是就等同于“情緒化傾向”,是不是就會“將一個理性的論題弄得面目全非”,從許多好雜文上看,吳鉤是多慮了!
      在中國,像體制與個人,乃至文體與文人的問題,似乎永遠都是個牽扯不清的問題。我以為,可以比較確定的結(jié)論是:考察個人以怎樣的姿態(tài)介入體制乃至文體,如何與體制乃至文體進行互動,甄別體制乃至文體的良莠,才有意義。而這顯然就不僅僅是關(guān)乎雜文的問題了。

為什么“圖騰”偏偏不是別人?
吳鉤觀點之四:
      我從不否定人的因素、創(chuàng)作者的因素對于文章水準的影響,但鄭溢濤以創(chuàng)作者與文章水準之間存在關(guān)聯(lián),來否認文體因素與文章水準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則顯然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就好比,你可以認為一個人長得不高是由于營養(yǎng)跟不上,這當然有道理,但是,你不能以營養(yǎng)因素來一口咬定:長得不高與遺傳毫無關(guān)系。
      一個人的習性、素養(yǎng)、思路會影響雜文的面貌,那么長期而單一的雜文寫作,會不會反過來形成一種影響作者思路的定勢呢?即會不會有一種“雜文思維”的出現(xiàn)?
      比如說,我遇到的雜文作者,那多是言必稱魯迅的,他們的思維顯然就帶有明顯的魯迅雜文思維。再比如說,一名鄭先生認識的雜文作者曾自言,雜文是他了解歷史的主渠道,那么我有理由懷疑,通過“雜文敘述”了解到歷史,那會形成多么謬誤與狹窄的史識?再比如說,為什么我常常發(fā)現(xiàn),雜文作者通常都持猛烈而徹底的批判傳統(tǒng)的立場,少有例外?】

      吳鉤說我“以創(chuàng)作者與文章水準之間存在關(guān)聯(lián),來否認文體因素與文章水準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這是吳鉤本人的歸結(jié)。沒錯,我是看重“創(chuàng)作者與文章水準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 亦即吳鉤自己說的“一個人的習性、素養(yǎng)、思路會影響雜文的面貌”的問題,但并無必要“以此”“來否認文體因素與文章水準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因為我一開始就認定所謂“文體因素與文章水準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是次要的,甚至近乎是個“假命題”(猶如講詩詞格律與實際詩詞水平有多大關(guān)系的問題),既然近乎假命題,也就談不上有什么大的“否定”或“肯定”。
      開始真的有點相信,吳鉤提出雜文“文體缺陷論”,所依據(jù)的是某些雜文作者對“雜文味”和“戰(zhàn)斗性”的低水平“拿捏”(且撇開其結(jié)論中“責任主體錯位”的邏輯問題),而如他自己聲稱的與魯迅雜文“沒有多大關(guān)系”,然而現(xiàn)在我還是看清楚了而不得不說:他兜來兜去、變來變?nèi)ィ是轉(zhuǎn)回到了魯迅雜文和魯迅身上。從雜文“文體缺陷”問題一變而為“會不會有一種‘雜文思維’的出現(xiàn)?”,從“雜文思維”又再變而為“魯迅雜文思維”問題,謂:“我遇到的雜文作者,那多是言必稱魯迅的,他們的思維顯然就帶有明顯的魯迅雜文思維。”這下可是再明白不過了——吳鉤的所謂雜文“文體缺陷”原來就是源于“魯迅雜文思維”,責任原來就在于魯迅——吳鉤自己終于宣布回歸于“復(fù)雜的背景”——自己對于魯迅及魯迅雜文的固有印象的思想背景。我的這個“邏輯推演”,大概并未跳出事實之外。這就一下子消除了我心中的一個困惑:奇怪,吳鉤怎么會那么輕易違背學理的常識,至于低能到拿“三流”或者不入流的雜文作者的作品去坐實“雜文文體缺陷”?原來他之所以對“雜文的至少兩個幾乎是先天性的毛病”言之鑿鑿,依據(jù)的完全是他對魯迅雜文及魯迅的固有印象啊?磥,吳鉤是深懂得“擒賊先擒王”和“砍旗”的道理的,表面上聲稱依據(jù)的是“本人濫竽充數(shù)的雜文寫作經(jīng)驗與近幾年閱讀一部分當代雜文的觀感”,實際上奔向的是魯迅雜文和魯迅的“缺陷”,只有把魯迅扳倒了,“雜文文體缺陷”也就成了“鐵案”!
      拿那些只學得魯迅皮毛的作品而想證實“雜文文體缺陷”,沒有人相信長于“多元把握和邏輯推演”的吳鉤會那樣做。既然那樣做了,顯然多半是個幌子。那么,他實際上拿魯迅雜文而想坐實“雜文文體缺陷”,就是選對了“靶子”么?答案是:更錯了!而要回答他“為什么錯了”的問題,我在開頭已簡要指出過:關(guān)鍵在于,吳鉤看魯迅及魯迅雜文,是否戴上了有色眼鏡?他的批判“雜文文體缺陷”,其實是不是“魯迅價值批評”?這些問題,稍有點學理的人,大概是不難辨別的!
由此就還帶出以下的問題來:
      吳鉤說魯迅是雜文作者的“圖騰”,或許是吧;同樣的問題是:也許確實存在“魯迅雜文思維”吧。問題的關(guān)鍵,不在于“圖騰”和“思維”的存在,而在于如果是戴上了“有色眼鏡”看待它們的存在,它們本身就已經(jīng)是“惡性”和“有缺陷”的了。這就是吳鉤事實上的立論背景或基礎(chǔ)。在吳鉤看來,雜文正是因為魯迅而有了“遺傳基因”,而這“基因”是不良的;只要是繼承了他的“基因”的雜文,就是“有缺陷”的。于是,就有了他表面上提出的“雜文文體缺陷”問題!@就是吳鉤的“邏輯推演”。
      那么,又一個關(guān)鍵問題來了:說“魯迅雜文思維”是“不良基因”,正如我上面提請注意的,他這印象可靠么?他的依據(jù)符合事實么?
      只要是真正進入到魯迅的諸多雜文文本中去,只要不是輕易割裂魯迅雜文的具體語境,或只滿足于沿襲某個人的定見,是不難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的:雜文簡直天然就是屬于魯迅的。難道魯迅缺乏做學術(shù)論文和對事象作“多元把握、邏輯推演”的取向和能力么?他的《摩羅詩力說》、《中國小說史略》,雖然不乏“文學的激情”,卻無疑是地道的學術(shù)論文。與許多學院派論文多了份魅力者,正是因為有了“文學激情”等質(zhì)素在。至于他的雜文,正是由于有“意象”、“隱喻”等藝術(shù)手法的運用,正是由于恰到好處的“化繁為簡”等“拿捏”,而凸顯了雜文作為“文體學意義上”的魅力。
      吳鉤感覺雜文的“文學性言說”直接傷害了說理的邏輯性,這里,我抄幾段專家對魯迅雜文及魯迅雜文思維的常識性認知供吳鉤參考,不管吳鉤有沒有意思“補課”, 看了這些話,正常情況下,可望他的“眼鏡”能夠消減一些“色彩”:

      雜文描繪具體形象,給予讀者思想感受的途徑,不只是理論上的“說服”,更重要的是形象上的感知,無疑會增強讀者對雜文的感受和知解力。綜觀魯迅的雜文創(chuàng)作,可以說是把邏輯判斷同審美判斷作了最典型的綜合,其總的趨向是邏輯思維向形象思維“靠攏”、轉(zhuǎn)化乃至融合,使創(chuàng)作思維呈現(xiàn)為真正的藝術(shù)思維。
      康德曾提出過這樣一種跡近“自然”的判斷形式:它運用于某一藝術(shù)品,固然“能夠使我們在它身上見到它完全符合著一切法規(guī),但卻看不見有死板固執(zhí)的地方,這就是說,不露出一點人工的痕跡來”。這是一種理想的審美判斷,盡管它符合一切邏輯“法規(guī)”,卻不表現(xiàn)在外在形式巡上,而是不著痕跡地滲透在行文深處。這是邏輯判斷同審美判斷交融的結(jié)果。判斷運用于魯迅雜文,也有同樣的效果。讀魯迅雜文,我們自然會感到文中觀點的鮮明性與尖銳性,他所提出的那些觸目驚心的思想見解,在闡述問題時的無可辯駁的邏輯力量,不能不使你驚異、贊嘆,也不能不使你悅服、接受。然而,要在魯迅雜文中尋找邏輯判斷的外在形式,卻也是十分困難的。他并不求助于單純的邏輯推理,幾乎不用三段論式,也沒有明顯的論證、推理過程,用以“說明”觀點“說服”讀者的,只是行文的內(nèi)在邏輯力量。
      雜文的思維結(jié)構(gòu)不是單一的,它所運用的思維材料是形象和抽象的結(jié)合,思維形式是描寫、敘述,和推理、論證的統(tǒng)一,顯示出思維結(jié)構(gòu)的多維性;具@一特征,雜文創(chuàng)作的思維結(jié)構(gòu)是偏重于形象一維,還是傾向于抽象一維,在不同作者筆下顯示出完全不同的狀況,由此也決定了雜文藝術(shù)本質(zhì)的是否充分。在魯迅雜文中,總的趨勢是思維結(jié)構(gòu)的形象化,思維材料以形象的言語思維材料為主。寓抽象于形象之中,既可以使人感覺到邏輯判斷的實際存在,同時又是一種直覺藝術(shù)感受。魯迅的雜文創(chuàng)作,就不能以單純的邏輯思維去理解,他也從來不讓某種邏輯規(guī)范束縛自己。
       由活躍的藝術(shù)思維構(gòu)筑而成的藝術(shù)品,其展現(xiàn)的生活圖景必然是繁富的,其蘊蓄的思想容量必然是闊大的,這正是兩種思維相交融的魯迅雜文創(chuàng)作的不同尋常之處,也是雜文終于走進藝術(shù)殿堂的一個重要因素。
                  (見王嘉良《形象反映方式與藝術(shù)思維特質(zhì)——魯迅雜文的詩學意義闡釋》,1997年第4期《魯迅研究月刊》)

      另外,吳鉤懷疑通過魯迅式“雜文敘述”了解歷史,會形成謬誤與狹窄的史識,那么,又該如何解釋他自己也承認的“魯迅在解剖黑暗對象時文鋒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批判之徹底”呢?難道可以說,“思想之深刻”倒比浮泛淺薄更遠離了對象的真相和本質(zhì)么?可以知道,魯迅雜文中,有相當部分是揭示“文人生態(tài)”的(這也是他被不少真假“寬容論者”詬病最多的地方),他為什么要這樣做?這是必須回到當時的語境去看的,也是大可從今天的文人構(gòu)成中去結(jié)合理解的。還有一個事實是,我們平時看到的文章中的“文鋒之犀利”, 所謂“犀利”,其實要害并不在于語言的“火藥味”,而在于一語“洞穿真相”。
      且從魯迅作品大量的例子中引出一段,以增加我們對魯迅雜文的感性認知:

    就是詩,除論客所佩服的“悠然見南山”之外,也還有“精衛(wèi)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類的“金剛怒目”式,在證明著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飄飄然。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譬如勇士,也戰(zhàn)斗,也休息,也飲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點,畫起像來,掛在妓院里,尊為性交大師,那當然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jù)的,然而,豈不冤哉!我每見近人的稱引陶淵明,往往不禁為古人惋惜!
                                                 (《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六至九)》)

     這是魯迅對別人評論陶淵明的評論。在我讀來,這非但不會“傷害說理的邏輯性”、“損害說理的嚴謹與條理”,非但不“缺乏起碼的邏輯推演”,而且讓讀者多了一種藝術(shù)的享受,而且很巧的是,這段話本身恰恰就是在闡明吳鉤所說的“多元把握與理性分析”的原則問題。胡適不會這樣作文,別人也沒幾個會這樣說話,只有一個魯迅。如果說確有什么“魯迅基因“的話,這才是“真貨”!至于那些只理解得皮毛的所謂繼承,或種種“變種”,已經(jīng)跟魯迅無關(guān)。
      如果單純從對“群己權(quán)界”(嚴復(fù)譯約翰·密爾的《論自由》,書名為“群己權(quán)界論”)普世理念和制度設(shè)計原則的闡釋和啟蒙的角度,胡適那樣的文本也許是最好的;但若是從文章中滲透個體體驗、切中對象真相以及討論“文體學意義上”的雜文這一角度,最好的文本不會是別人的,只能屬于魯迅。有人干脆這樣說:“時評是胡適,雜文是魯迅!贝蟾沤朴谖疑厦娴囊馑。各有優(yōu)勢,看從哪個角度而言。無論是時評,還是雜文,歷來的作品都各存良莠,非關(guān)文體,只在作者的“拿捏”!爱嫽⒊韶垺钡氖鲁S,是怪不到虎本身的。
      另外的問題是:優(yōu)秀的雜文作者,不僅要對雜文的“文體學”有自覺,寫出好雜文來,同時也要身體力行爭取做個“雜文人”,該較真時就較真,要像胡適大聲疾呼的:爭你們個人的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竊以為就是:不要滿足于在紙上做個知識分子。

幾句余話
      想把魯迅政治化、意識形態(tài)化的,不僅有各種“當局”,也有真真假假的自由主義者。前者希望從中“吸取意識形態(tài)資源”, 以證明自己政治上的“得道”;后者則企圖顛覆魯迅一切精神資源,以反證自己學理上的“正確”。表面上,現(xiàn)在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了:前者自以為是在魯迅身上找到了,后者則以為足以顛覆魯迅了。只是,這種自信,蒙一蒙“看熱鬧”的人也許有效,但在樂意“補課”和愿意深入了解的人(更不用說是執(zhí)著開掘的研究者)看來,不過終于還是“幻象”!
     “幻象”的生成,問題仍就出在都把魯迅政治化、意識形態(tài)化了。各種“當局”刻意打扮魯迅,自是出于必然,有點常識的人,都漸漸明白了其中道理,遑論注重學理的自由主義者?墒聦嵣希承┳杂芍髁x者自身,恰恰也患上了類似毛病。在魯迅問題上,自由主義者的方法與“當局”不見得有什么太大差別,基本上都是以“政治哲學”為原點切入,對魯迅進行各種解讀、引申、命名。不同在于,“當局”用魯迅來正證自己的“得道”, 自由主義者則用魯迅來反證自己學理上的“正確”。 可惜,往往不是有意曲解,便是無意間流于誤讀。
      出現(xiàn)這種情況,軟肋在哪里?我的觀察,有不少人,不知是有意回避,還是由于淺嘗輒止,總之是基本上無視了魯迅更確實更深層的思想原點:他的個體生命體驗。魯迅思想行止的原點,不像自由主義者那樣,發(fā)軔于“政治哲學”中“群己權(quán)界”的各種本本理念,而是源于深切的個體生命體驗,其思想呈現(xiàn)主要又是“文學”的,比起胡適等人的“一覽無遺”來,魯迅的復(fù)雜性是不言而喻的。漠視這一點,或者聲明沒必要涉足其間,而一味以由來已久的“成見”為定見,可能就會導(dǎo)致某種程度上對魯迅的斷章取義,掐斷了魯迅更深層的精神鏈條。魯迅的許多論述,如果不從各種思潮、各方思想背景真相以及他個人的社會、人生體驗切入分析,得出的結(jié)論,常常是有混淆視聽之嫌的。
      接近魯迅,需要拋開定見,從魯迅的文本出發(fā),從魯迅的語境出發(fā),從真正的魯研專家的研究出發(fā)。如果執(zhí)意圍著某個定見繞來繞去,什么樣的結(jié)論都可能有,不過,恐怕多半會繞出“魯迅的事實”之外。有必要引以警惕的是:凡是定見,都可能是個陷阱;在某一方面積累起來的自信,不能任意擴大到一切領(lǐng)域。

      關(guān)于雜文文體特質(zhì)等問題,我勉為其難能說的,基本就是這些了。即便是得過“魯迅雜文獎”的林祖基先生、鄢烈山先生,要來指教,我也基本上只有這樣的答復(fù)了。
      我一直認為吳鉤是新時期我們海陸豐最具學理精神的知識分子。他的《隱權(quán)力》一出版,我就說,這是海陸豐文事方面的一個事件(甚至可以說,不僅僅是在海陸豐)。感謝他這次給了我一個契機,使我在他的“學理精神”的影響下,能夠稍微集中一下心思,將歷年來對雜文問題的感受和思考作一番梳理,聊算一次小小的“準學術(shù)操練”。
      但我畢竟不具備吳鉤那樣令我心儀的、幾乎能夠左右逢源的“學術(shù)訓練”儲備,他若又生出諸如“雜文的道德原教旨主義傾向”之類的問題來,我是再無力與之討論的!又:曾見吳鉤與人爭論魯迅時,有位大概關(guān)心外交事務(wù)的網(wǎng)友說吳鉤“可惜你永遠也成不了半個魯迅”,吳鉤則答:可惜你一輩子也成不了半個外交家。這樣子的癖好與精力,我自嘆是沒有的。何況生性愚鈍,人生苦短,該補的課太多,我且補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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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狀元
發(fā)表于 2013-3-25 16:21: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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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榜眼
發(fā)表于 2013-3-25 17:31:1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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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些長,對于講微文化的現(xiàn)代人來說,真在沒法花長時間看下去,文章很經(jīng)典,值得閱讀。
4#探花
發(fā)表于 2013-3-25 19:33:32 | 只看該作者
懵懵懂懂,看不懂。
5#進士
發(fā)表于 2013-3-25 19:42:51 | 只看該作者
6#貢士
發(fā)表于 2013-3-25 19:42: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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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3-25 19:43:0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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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3-25 19:43: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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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3-25 19:43:13 | 只看該作者
10
發(fā)表于 2013-3-25 19:43:18 | 只看該作者
11
 樓主| 發(fā)表于 2013-3-25 23:48:55 | 只看該作者
小民 發(fā)表于 2013-3-25 19:33
懵懵懂懂,看不懂。

在汕尾,暫時是沒幾個人能看懂的!除非“板凳坐夠了十年冷”的人!
12
 樓主| 發(fā)表于 2013-3-26 21:02:0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鄭溢濤 于 2013-3-26 21:04 編輯

了解一下雜文方面的常識,就部分“讀懂中國”了!別錯過這樣的機會哦!
13
 樓主| 發(fā)表于 2013-3-27 14:49:32 | 只看該作者
建議網(wǎng)站頂置拙文!
14
發(fā)表于 2013-3-28 03:35:23 | 只看該作者
鄭霸主的貼子看了幾天,沒看清他想說什么,想表達什么意思。這種文字水平,叫人怎么跟他談學理呢,先把文字錘煉好再來談學理也不遲的。比如吳鉤先生的文字,是讓人能看得懂的,其觀點外人接受不接受是另外一回事,就算是不接受,也讓人可以有回擊的切入點。在文字上,在遣詞造句上裝神弄鬼只會讓人生厭。


在我年輕的時候,曾經(jīng)對哲學非常的感興趣,比如《純粹理性批判》《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查拉斯圖拉如是說》等書都曾經(jīng)買回來研讀過,卻發(fā)現(xiàn)沒幾頁就睡著了,根本不知講什么。后面讀過《周易》也是同樣的情況。后來終于想明白哲學家都是靠這一套行騙江湖的,我覺得他們都沒想明白自己想表達的是什么。從此對哲學家一概鄙視,雖知道哲學在人類史上曾經(jīng)是顯學,是科學之母。

真正想做學問,就得在文字上下功夫,讓人看得懂。如果說科學家陳述某個觀點,需要許多專業(yè)知識儲備,非此行的看不懂,比如數(shù)學家談數(shù)論,但那不是文字的問題。如果不是專業(yè)問題,比如談雜文的問題,是天下人皆能談的問題,如果寫得沒多少人能看得懂想表達的是什么,那怪誰呢。

鄭先生,我想和你談學理的時候,你轉(zhuǎn)到了我的態(tài)度問題,F(xiàn)在你想和我談學理,不是我不和你談,而是你的車轱轆文字讓我沒有了切入點,請把文字錘煉好一點好嗎?向吳鉤先生學學吧。在文字上設(shè)置迷魂陣,讓人去猜你的觀點,這就沒意思了,你這文壇霸主也做得太猥瑣了。
15
發(fā)表于 2013-3-28 13:24:16 | 只看該作者
砍瓜切菜 發(fā)表于 2013-3-28 03:35
鄭霸主的貼子看了幾天,沒看清他想說什么,想表達什么意思。這種文字水平,叫人怎么跟他談學理呢,先把文字 ...

真正想做學問,就得在文字上下功夫,讓人看得懂。如果說科學家陳述某個觀點,需要許多專業(yè)知識儲備,非此行的看不懂,比如數(shù)學家談數(shù)論,但那不是文字的問題。如果不是專業(yè)問題,比如談雜文的問題,是天下人皆能談的問題,如果寫得沒多少人能看得懂想表達的是什么,那怪誰呢。

有水平!說出問題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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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fā)表于 2013-3-28 14:54:44 | 只看該作者
瞧瞧上面的這兩位“汕尾特色文人”!是呀,做文人做到這份上,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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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fā)表于 2013-3-28 15:08:01 | 只看該作者
砍瓜切菜 發(fā)表于 2013-3-28 03:35
鄭霸主的貼子看了幾天,沒看清他想說什么,想表達什么意思。這種文字水平,叫人怎么跟他談學理呢,先把文字 ...

再回頭去看看我的《奉答“砍瓜切菜”兄》http://www.www.cyndoramadesign.com/thread-175804-1-1.html,看看我建議你改掉的是“態(tài)度問題”,還是別的什么毛!
18
發(fā)表于 2013-3-28 22:14:21 | 只看該作者
雜文的使命是批判社會黑暗現(xiàn)象。然而在魯迅年代,甚至當下,一些話能否直說?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那就證明還需要雜文。雜文有沒有文體缺陷?我個人認為,一些真正的好雜文最重要的是“一刀斃命”、“一針見血”,如龍應(yīng)臺《中國人,你為什么不生氣》、林放《假如茅盾不當部長》、公劉《中國病人》等,哪一篇的“一針見血”會遜色于長篇大論?我對吳老師的“文體缺陷論”不敢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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