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緣來緣去 于 2024-8-21 15:04 編輯
戴紅袖章的大爺與賣熒光棒的學生孰是孰非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陳治贈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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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1 15:03 上傳
8月14日晚,青島海濱五四廣場風景區(qū),一段記錄戴著“執(zhí)勤”紅袖章的大爺(下稱辛某)驅趕流動賣熒光棒的學生(下稱學生)發(fā)生爭執(zhí)的視頻沖上熱搜。網絡輿論一邊倒,紛紛同情學生的遭遇,辛某瞬間被千夫所指。8月17日,青島海濱風景區(qū)管理服務中心作出辭退辛某的處理決定,引起第二輪爭議。有人認為辛某丟了“飯碗”,是因“履行義務、維護公共秩序,勸離賣熒光棒”的學生引起,要學生向辛某公開道歉。有人認為,辛某野蠻“執(zhí)勤”,欺負學生,敗壞了青島的文明形象,應向學生和青島人民公開道歉。
孰是孰非?應以青島海濱風景區(qū)的客觀環(huán)境和視頻為依據(jù)。
1、事發(fā)地點是海濱五四廣場風景區(qū)。城市廣場的風景區(qū),是老老少皆宜,公眾日常悠閑,又充滿商機的人流聚集區(qū)。依常理,風景區(qū)周邊應該有商鋪,甚至不乏有規(guī)劃的為底層社會求取溫飽的臨時攤點等配套服務。這是弘揚地方傳統(tǒng)文明和打造時代文明的顯置標志。
五四廣場周邊是否有商鋪或臨時攤點,視頻沒有顯示。能夠清楚的是,學生以流動的形式賣熒光棒,既為自己求取點滴生活費用,又為悠閑公眾提供服務。其一舉兩得的行為,不影響五四廣場風景區(qū)的形象和公共秩序,而是青島海濱風景區(qū)的人性化管理的鮮明體現(xiàn)。
2、視頻清楚顯示:辛某不準學生以流動的形式賣熒光棒。學生反問為什么不準的理由。辛某不僅拒絕告知理由,而且大言不慚稱:你算老幾!引起了語言沖突。辛某用折篇對著學生的面門指指戳戳,近旁公民相勸,辛某依然不依不撓,動手拉扯學生,仿佛有一口呑下學生的架勢。學生如何離開現(xiàn)場,視頻沒有顯示。而辛某盛氣凌人,一副居高臨下,仗勢欺人的嘴臉;幸災樂禍,一陣奸笑稱:“賣不了!賣不了!”的丑態(tài),則成為青島海濱五四廣場風景區(qū)的恥辱。
3、青島海濱五四廣場風景區(qū)發(fā)生辛某與學生的語言沖突,是辛某缺失人性、道德淪喪、強行驅趕學生離場的行為所引起。學生無辜,即使誤入不準提供相應小商品服務的“禁區(qū)”,也應告知理由,循規(guī)勸離,而不是強行驅趕。青島海濱風景區(qū)管理服務中心以辛某的“不當言論”為據(jù),作出辭退辛某的處理決定,是平息公眾義憤的正確舉措。辛某丟掉“飯碗”,純屬咎由自取。
如果辛某是孤寡老人,應申請“五!本葷H绻凶优蛲诵萁,以辛某被辭退“老無所依”為辭博取同情,要學生道歉毫無理由。
青島海濱五四廣場風景區(qū)發(fā)生辛某與學生的語言沖突,不是什么大事件,但給社會留下了鄭重其事的思考題:1、城市廣場的風景區(qū),如果不準相應的攤點配套服務,是公眾自由休閑區(qū)還是法定禁區(qū)?2、執(zhí)法或執(zhí)勤人員勢可使不可盡使。使勢太過是野蠻還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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